近期,颍东区人社局仲裁院调解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推出了要素式调解模式,为劳动争议的解决带来了更高效、便捷的途径。要素式调解是一种调解方式,通过对争议案件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围绕争议要素开展调解,以优化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和公信力。要素式调解分为三步:
要素式申请。纠纷当事人申请前置调解后,全面、真实、简约地填写要素式申请表,将纠纷关键要素呈现出来,避免遗漏重要事实。例如在工伤赔偿纠纷中,申请表会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事实要素清单,如受伤时间及原因、认定工伤时间、伤残级别、医疗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使调解过程更加清晰明了,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要素式调解。调解员依据当事人填写的要素式申请表,预先把握事实要素关键环节,针对争议要素准确查明事实,确定调解方案,引导当事人围绕纠纷争点高效沟通。
要素式协议。调解成功后,由调解员根据双方协商约定,制作调解协议书,将纠纷事实及协议内容以要素式呈现,并由仲裁委员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确保协议内容精准、规范、具体、明确、公正。若调解书得不到履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执行内容具有可执行性和精准性。
要素式调解不仅能够简化调解流程,快速聚焦争议焦点;还能够让调解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和协商,迅速找到矛盾的关键点,促使双方更快地达成一致意见,缩短调解时间,提升调解效率;更让双方对争议的核心问题一目了然,提高双方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度,增强调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为了更好地推行要素式调解,区仲裁院调解中心一方面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格局,在全区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规上企业建立了覆盖不同类型的调解组织,实现简单争议就近就地化解。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与工会、工商联、律所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化解争议的合力。
要素式调解模式,是对劳动仲裁便民服务的积极探索和创新。未来,区仲裁院调解中心将继续秉持服务理念,不断优化调解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真正做到让劳动仲裁服务更贴心、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