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花司法所“三个坚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2017-01-04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插花镇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插花司法所采取“三个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把做好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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