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财政局“四强化”推动落实廉政“主体责任”
2017-02-0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王继刚)
    2016年,颍东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从四个方面推动廉政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核心看齐意识。突出讲政治讲看齐意识,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制度,确保全局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切实做到从严治党与规范理财相结合,始终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从根本上保证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二是强化 “一岗双责”措施。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任务 22 项,层层明确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4 个,组织开展对股室、二级机构落实党风廉政任务情况督查,落实信访举报办理制度,检查 “三书两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人抓、有落实、有检查、有推动。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开展日常及机关、财政所新进人员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底线意识。结合预算执行、资金拨付、涉农涉企扶贫资金管理、招标采购等环节,进行风险防控制度设计,绘制风险流程图,制定岗位、个人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衡。坚持财政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通过会议、网站、检查、宣传等不同方式,实施党务政务公开。四是强化“四风”整治。扎实推进“酒桌办公”等专项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规定,开展吃喝风、红包风清理工作。聚焦问责,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清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 等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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