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开始启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2017-02-2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教育局(马伟 赵晓莉)
    近日,颍东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台了《颍东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等文件,标志着颍东区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工作开始启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申请生活费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开支。建档立卡户家庭在校寄宿的学生,可以直接确定为资助对象,要求全覆盖。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等应当优先资助。
    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评审程序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有班级、学校评审小组“二评审二公示”的评定办法,审定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再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校银行资金发放专户,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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