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着力破解棚户区改造“三难”问题
2017-03-03 00:00:00作者:史新颖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颍东区结合工作实践,加强探索创新,着力破解棚户区改造拆迁难、安置难、配套难“三难”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阜政发〔2011〕26号),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对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时完成搬迁的,按政策给予补偿和相应奖励补助。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安置工作。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充分考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同时,重点推行货币化安置,通过提供政策优惠、规范操作流程、优化交易服务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自主购买商品住房,货币化补偿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最高奖励接近30%。

三是全力保障棚户区改造资金。除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国开行已承诺贷款以及省、市财政通过公共预算、政府债券等多个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外,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通过公共预算等多渠道安排资金,用于实施棚户区改造。

四是大力推行阳光透明征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将大大小小、有形无形的“暗箱”置于阳光下,棚户区改造全程公开透明,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16年,全区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征迁群众8177户以上,征迁面积176万平方米,为历年之最。16个安置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5亿元,建设安置房20352套、面积235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积极推行,实现房票安置4518户,完成率145%;基本建成4518户,完成率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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