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乌江镇四举措加强对镇村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
2017-06-20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新乌江镇财政所(胡冰)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通过对2016年度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发现,对加快我镇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扶贫资金继续高效运行,新乌江镇四举措加强对镇村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我镇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镇纪委、财政、农经、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多部门联合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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