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东区财政局认真贯彻预算法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一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结转2年以上的专项结余资金6269万元调入预算内,重点用于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支出。同时加强与项目单位会商,着力推进扶贫等民生项目进度。截止目前,全区2017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2458.79万元,支出金额30039.01万元,支出进度70.75%。二是着力控制“三公”支出。编制预算各单位的公用经费为上限,专项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中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原则上不追加“三公经费”预算。区本级及全区87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全区8月份“三公经费”总支出267.2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27%。三是着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定《颍东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办法》、《颍东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横向覆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纵向覆盖预算内外资金、专户资金,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公务卡办理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截止8月份,国库集中支付20451笔,资金支出988667.8万元。共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338次,采购预算3.5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0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800万元,资金节约率13.52%。四着力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参与区级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及万亩森林生长工程等财政性资金支出使用的审核工作,提出书面拨付建议20多条,核减财政资金达数百万元。组织开展对教育、民政等全区38个重点单位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账目审查。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抽查了3个乡镇,涉及项目18个,深入项目实施单位2个,走访农户119户,对涉农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