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区财政加强对卫生院基本保障,确保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有序开展。区财政投入12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五险一金”支出,提升卫生院自身运转能力;安排832万元保障卫生院离退休费支出,安排26.8万元用于抚恤和遗属补助,解决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投入215.58万元用于村卫生室运转及村医补助,全方位保障基层村医的基本支出。
二是区财政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治理和医疗器械的投入。区财投入97.13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废水处理工程费用,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行医就医环境。同时,配套卫生发展精准扶贫520万元,用于北京捐赠设备的投入使用,提升了各卫生院硬件基础设施。
三是提高财政投入,加强对卫生院绩效考核。在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的同时,增加投入36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从而使基层群众就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