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依法监督河长及成员单位规范履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督查督办职能作用,有效遏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3月27日上午,颍东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站成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千里、区水务局局长宫来龙参加挂牌仪式。
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站,将司法理念融入河湖生态行政执法监管和检察保护体系,由区检察院对区级重点河道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同时坚持固定时间现场办公,对接河长办开展联合监督工作事宜,向群众宣传生态资源保护知识与法律法规,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生态环保观念。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站的成立,标志着我区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