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房子被拍急了眼 达成和解把款还
2019-05-24 16:11:25来源:区法院

    近日,为请求法官不要拍卖其名下房产,被执行人何某主动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与申请人阜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按协议约定支付了70000元执行款,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拍卖的强力威慑下得以顺利执结。

    从2014年开始,被执行人何某从申请人阜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处购买商品混凝土用于某学校建设,期间仅支付部分货款,经结算尚欠77000元货款。后该公司多次催要,何某依然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该公司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9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阜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77000元。但是在判决生效后,何某仍然未主动履行义务,阜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何某尽快还款。但是何某并没有主动还款意愿,查控组法官经过线下查控发现何某名下有处房产,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查控组法官依照分段集约机制将案件交给处置组法官执行。


处置组法官拿到案件后,仍多次电话通知何某偿还货款,但何某态度未有所改变,法官准备依法拍卖何某的房子,听说房子要被拍卖,何某急了眼,来到法院表示愿意还款,请求法官不要拍卖房子。法官于是叫来申请人代理人,经过耐心的调解,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上一页:颍东法院:四次借钱均未还 两次扣划助案结.. 下一页:颍东法院:亲戚借钱拒还 强制扣划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