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赊欠煤款拒不还 法官释法终履行
2019-06-06 14:27:38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申请人武某与被执行人江某一起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说因江某已经全部支付了拖欠的煤款,其同意案结了事,并请求法官解除对江某的司法惩戒措施。

    从2012年开始,被执行人江某多次从申请人武某处赊欠煤款,后经双方结算,江某向武某出具了下欠9000元煤款的欠条。该款经武某多次催要,江某一拖再拖,久拖不还,武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江某支付其9000元煤款。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武某的诉讼请求。但是江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义务,武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江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是收到通知的江某也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法官不厌其烦的给江某做工作,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江某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申请人同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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