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达成协议又违约 查封车辆促履行
2019-08-01 11:07:03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在得知车辆被查封后,被执行人尤某主动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后出具结案证明,法官也随即解除对尤某车辆的查封,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尤某、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4月,经颍东法院组织调解,尤某下欠王某借款本金40000元、利息3200元,合计43200元,自愿于2019年4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42000元,剩余1200元利息王某自愿放弃,丁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调解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尤某、丁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尤某、丁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接到通知的两人起初不以为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尤某名下有一辆小型汽车,便前往车管所进行查封。在查封后又电话告知尤某若不履行,将对其车辆进行司法拍卖。在听到法官拍卖车辆的不利影响后,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上一页:颍东法院:成立“执行事务中心”力促案件再提速 .. 下一页:颍东法院:数月不付抚养费 冻结账户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