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司法拘留威力现 节前喜领执行款
2019-09-11 17:03:44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邵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的辛苦执行才让我这么快拿到执行款”,申请人张某奉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10万元执行款,满脸笑容地说。9月10日,中秋佳节前夕,为使被司法拘留的父亲得以提前释放,被执行人张某立的女儿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缴纳了10万元的执行款及1435元执行费,申请人张某奉领取现金后同意解除对张某立的拘留措施,并出具结案证明。
      张某奉与张某立原系朋友关系,2015年12月份至2017年1月份,张某立分二次从张某奉处借现金10万元,口头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因张某立没按约定偿还借款,张某奉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张奉借款100000元,但张某立未按判决履行,张某奉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寻找,张某立长期不在家,并且通过线上和线下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停滞不前,这可愁坏了执行法官。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9月9日,执行法官接到消息称发现了张某立的行踪,立即动身前往将张某立拘传到院,因其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其家人。为让张某立早点出来,家人第二天就筹钱来到法院,于是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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