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拖欠借款久未还 司法扣划没商量
2020-04-29 09:51:00作者:袁训旺来源:区人民法院

近日,因被执行人王某久未偿还借款,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直接强制扣划了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24666元银行存款。通过案款管理系统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孙某后,孙某同意结案并出具书面手续,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5年7月,王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孙某借款20000元,同时约定借款期限自2015年7月30日至2016年7月30日,每年按0.02%支付利息4000元,并于当日为孙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孙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6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孙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4000元(自2015年7月30日至2016年7月30日止)及2015年7月31日起的利息按年利率0.02%计算至借款付清时止。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主动履行,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但王某对法官的劝说不予理睬。执行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线上查控,查控结果反馈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足额的存款,在劝说主动还款无果后,为快速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便直接进行了司法扣划并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

上一页:颍东区人民法院开展书记员岗位技能培训.. 下一页:颍东法院:房产被封急了眼 微信转账分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