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达成调解又违约 强制扣划没商量
2020-07-03 09:50:35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因达成调解协议后未按约定主动偿还货款,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直接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某禽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395613元银行存款。在通过“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将指定款发放给申请人王某后,王某向执行法官出具结案证明,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某禽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5月,在颍东法院审理法官倾力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禽业有限公司欠王某货款392000元,由某禽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31日前偿还王某100000元,6月30日前偿还王某150000元,余款142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清偿完毕,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生效后,因该禽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王某遂向颍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该禽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电话沟通还款事宜,但该公司负责人总以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为由,拒不偿还下欠王某的货款。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发现该禽业有限公司账户上有足额的存款可供执行,于是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便立即进行强制扣划,并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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