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达成调解未履行 说服教育见成果
2020-07-28 10:02:05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在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梁冰的说服教育下,因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张某明白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缴纳了赔偿款,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3月,张某驾驶电驱动三轮摩托车沿S305(阜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插花镇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碰。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住院治疗、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对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李某起诉至法院。

2020年5月,在颍东法院审理法官的调解下,张某自愿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合计8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4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4000元,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但在调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后,张某就未按约履行,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劝说张某能够主动履行,但张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执行法官便告知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在执行法官几次说服教育下,张某也深知仅因几千块钱而让自己登上“老赖”榜,这是不值得的。于是便主动缴纳赔偿款,案件也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上一页:颍东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袭 查封车辆为民解忧.. 下一页:颍东法院:法院封条贴家门 凑钱和解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