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局“三强化”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20-08-14 10:54:24来源:区司法局

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颍东区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三强化”切实提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培训为进一步加深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和理解,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手一册《社区矫正法释义》和《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一方面,通过日常例会、专题学习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逐人逐条深入学习理解,在吃透弄通上下功夫,切实把握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重点;另一方面,组织要求各司法所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情况下,分批次对全体社矫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截止目前,区司法局组织或参加集中学习培训3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10余场次,800余人参加。

是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组织辖区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法律六进”、民法典宣传为契机,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在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社区矫正微信群等载体让群众更形象地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标语、法律条文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截止目前,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册。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严格定期报告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微信、走访、定位等形式,切实掌握其动向加强刷证报到、手机定位、影像识别等信息化管控手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出事、不脱管;严把请销假关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除就医、就学、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一律不准请假,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到特殊情况,司法所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辖区司法所报告,说明情况,确保不出现工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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