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局落实依法应诉工作
2021-07-16 14:58:15来源:区司法局


今年以来,颍东区司法局落实三项制度,做好依法应诉工作,确保提高出庭应诉质量和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该局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由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以确保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参诉率100%。

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该局聘请法律顾问制作合同示范文本,并由政府法律顾问库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付各类法律服务费用。

落实诉后矛盾化解制度。该局不以生效判决书作为案件句号,而是派专人根据案件判决情况进行研判,分析产生矛盾原因,有无化解可能,拟定建议稿,呈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后交相关镇和部门,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彻底消除矛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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