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 奋斗有我】邢和平:贡献新时代巾帼检察力量
2021-07-30 15:00:17作者:王锐来源:区新闻中心


邢和平,2010年进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1年6月进入民行部门工作,在民行及公益诉讼部门工作的十年间,她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民行及公益诉讼工作,曾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积案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荣获阜阳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办案能手”“阜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嘉奖个人”、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21年获评全市“最美基层政法干警”。

坚守初心,在办案中成长

民行案件涉及面广,民商知识浩如烟海,加上公益诉讼工作,所要学习的知识更多。从一名年轻的干警,成长为民行及公益诉讼战线上的老兵,邢和平始终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用结合,多途径提升自己的能力。她始终把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的目标,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在办案中不断得到锻炼和成长。

三年来,邢和平累计办理各类民行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曾多次抽调省院、市院参与办案,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办案之余,她还不忘钻研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提高自己的法律功底和理论水平,撰写并发表了多篇理论文章。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在工作中邢和平始终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工作踏实、认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她办理的“李某静、靳某某与张某林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被评为2019年阜阳市检察机关质量评查十佳案件。

严谨细致,做监督的能手

2019年在办理李某静申请监督案件中,邢和平从与申请人的交谈中得知,李某静并非该案的实际借款人,但对方当事人张某林向法院提供的借款协议中李某静却为借款人,初步判断借款协议有伪造的嫌疑。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邢和平敏锐地发现,这绝非个案。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发现,张某林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存在伪造借款协议的情形,进而从该申诉案件入手办理了 “张某林虚假诉讼系列案件”。

邢和平从约谈借款人、到查询银行流水、再到委托鉴定等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核实工作,全面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成功办理了“张某林虚假诉讼系列案件”,并通过对相关证据的梳理分析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及时将有关线索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推动虚假诉讼刑事立案,使得刑事案件得以顺利侦办。该案也为全市民事检察监督引导刑事侦查的监督模式作出了有益探索,推动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全面发展,此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立足岗位,做公益的守护者

哪有公益需要保护,哪就有公益诉讼检察人的身影。作为见证了公益诉讼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的一名一线检察官,身为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干警邢和平,深知公益诉讼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每一步都写满了艰辛。从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办理的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案件到全面铺开以来办理的养猪场污染环境案、大桶水案、养老金案件、古树保护案件、革命文物保护等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在路上。

关于公益诉讼工作,邢和平最深的体会是:“干好公益诉讼工作是职责所在,也是回应民众关切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当前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只有立足本职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才能用办案成效回应民众。”

近年来,邢和平参与办理的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支持翟某某等人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沙颍河非法网箱养殖公益诉讼案”“张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公益诉讼案”等分别入选阜阳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多年来,邢和平始终以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谨记入党初心,不忘职责使命,用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检察官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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