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调查人员历时近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7.2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三调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全区总面积683.1265平方公里(1024689.75亩)。
(一)耕地602260.95亩。其中,水浇地233215.5亩,占38.72%;旱地369045.45亩,占61.28%。
全区耕地中,坡度≤2°(平地)面积为588075.4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7.64%;坡度2°~6°面积为12564.1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9%;坡度6°~15°面积为1577.2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26%;坡度15°~25°面积为44.1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01%。
(二)种植园用地30622.8亩。其中,果园7317.45亩,占23.90%;其他园地23305.35亩,占76.10%。
(三)林地25909.05亩。其中,乔木林地8847.6亩,占34.15%;竹林地16.95亩,占0.06%;灌木林地17.4亩,占0.07%;其他林地17027.1亩,占65.72%。
(四)全区草地总面积647.4亩,主要分布在河东街道、冉庙乡、向阳街道和袁寨镇,占比为72.67%。
(五)全区湿地总面积为65.4亩,本次调查全区湿地类型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口孜镇、老庙镇、向阳街道和袁寨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6577.55亩。其中,城市37952.25亩,占16.75%;建制镇13482.3亩,占5.95%;村庄172708.8亩,占76.22%;采矿用地881.85亩,占0.3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52.35亩,占0.69%。
(七)交通运输用地36463.5亩。其中,铁路用地4365.75亩,占11.97%;公路用地13697.7亩,占37.57%;农村道路18189.45亩,占49.88%;港口码头用地210.6亩,占0.5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4442.55亩。其中,河流水面18947.4亩,占20.06%;湖泊水面4584.3亩,占4.85%;坑塘水面20612.25亩,占21.83%;沟渠38498.1亩,占40.76%;水工建筑用地11800.5亩,占12.50%。
(九)其他土地7700.5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6465.6亩,占比为83.96%;田坎1198.5亩,占比为15.56%;裸土地36.45亩,占比为0.4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区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准确客观反映了我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严惩违法用地行为,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础依据。通过开展本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一系列汇总成果。同时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和管理提供保障,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