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法院秉公办案获赠锦旗
2022-08-09 14:58:04来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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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当事人冉某到颍东区法院,将一面写有“弘扬正气,司法为民;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张慧,表达感谢之情。

据悉,原告沈某与被告冉某原系恋人关系,双方同居后生育一子沈某某,冉某曾于2021年1月就抚养纠纷一案起诉至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沈某某由冉某抚养,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沈某某年满18周岁时止。后沈某认为其经济条件较好,由其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故诉至该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张慧收到案件后,在双方争议较大、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考虑到孩子一直随被告生活,双方已经形成了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改变子女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符合法律规定的需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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