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职能作用。
会上,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李海林详细介绍了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制作卷宗及相关业务,重点讲解了涉及土地、邻里、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四种类型纠纷的法律依据和调解实务,就颍东区下一步调解工作部署进行深入交流。
会议要求,要紧扣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任务、新目标。围绕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重点推进矛盾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要在乡镇建立矛盾纠纷搜集-研判-化解-反思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利用红管家、村(居)调解员作为网格员负责搜集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乡镇纠纷调解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会商,为部署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坚持择优选聘、专兼结合,优化队伍结构,着力提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此次培训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调解员纷纷表示,将此次培训内容传达到各个村(居)调解组织中去,发挥好村居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