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五措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2018-03-05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张洪建)
    一是坚持统筹考虑地方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区分不同政府性债务的风险程度,明确未来债务资金的使用方向,保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偿还能力。
    二是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成立了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了债务管理责任分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政府债务监管合力。编制年度债务还款计划,掌握债务还款时限和金额,确定债务还款来源和应急处理办法,保障债务及时偿还;加强债务考核与管理,通过每月债务管理联系会议、债务管理月报,了解单位债务情况,加强对或有债务的监管。继续清理地方债务。通过制定债务还款计划等措施加强对部分区本级存量债务和乡镇历史债务进行清理。
    三是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提请审议颍东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下达我区每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按照上述限额测算,区本级政府债务率均低于100%的风险预警值。同时,从其他风险指标综合判断,我区政府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四是加强对政府债券的管理。认真测算当年可用财力,适当申请新增债券额度,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对接,第一时间将新增债券资金用到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后续监督,开展债券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年初做好到期债务资料的整理,针对债务偿还,提前调度资金,做好国库资金垫付。对定向置换债券加强与债务银行联系,迅速落实,签订协议,做好置换。对于非定向置换债务,积极联系债务单位,了解债务最新情况,通过直接支付,完成债务置换。针对逾期债务,在保障债务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逾期债务进行了进行分年度、分性质、分情况找出逾期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逾期债务,2017年我区已全部化解所有平台内逾期债务。通过债务置换和新增债券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区财政负担、增强债务可持续性,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加强财政支出责任项目管理。积极建立项目联系制度,明确各有关单位业务联系人,加强沟通联系,了解项目具体情况,针对项目支付期限、时间、金额、来源等做到详细掌握,并提前了解项目支付情况,做好各类预案,避免出现不及时支付情况。同时,要求各财政支出责任项目管理单位按月报送项目变动、支付情况,及时测算各类数据,做好支出责任统计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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