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稳妥有序开启“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2018-04-25 00:00:00作者:史新颖
    日前,颍东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界定“僵尸企业”口径。严格按照“僵尸企业”口径进行界定,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和产业特点,组织区经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对全区所有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进行现场实际核查,在核查出37家问题企业中,除去转产、环保整改、拆迁等因素影响的企业,对26家资产长期闲置的企业确定为“僵尸企业”,继续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风险评估,建立单个“僵尸企业”档案数据,形成“僵尸企业”分析研判报告。
    健全市场倒逼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严格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以企业综合评价排序结果为依据,利用实施用能、用地、用水、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和各类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强制性标准,加快倒逼“僵尸企业”退出。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启动司法程序,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通过对企业实情的了解,对企业建立“一企一策”,逐企业进行把脉会诊制定“僵尸企业”处置方案,依据市场规律,按照“关闭破产”、“债务和解”、“破产重整”、“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五个一批”分类开展处置工作。运用法律、行政、金融等手段,逐企施策,步步推进,2018年计划首批处置恒华汽配、伟创化工、精密轴承等3家企业。
    强化金融要素支撑。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同业间会商协作,依法支持法院主导的破产重整等司法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探索通过银企协商等方式,对重整后的企业继续给予相关金融支持。对于确实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回收、实事上已形成不良的“僵尸企业”贷款,积极推动银行通过债务重组、清收核销、打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进一步加大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将故意隐匿和转移资产、假倒闭、假破产、伪造租赁合同、刻意脱保、“失联”乃至逃逸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逃废债“黑名单”,通过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和城市广场屏幕滚动公布等多种形式曝光。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等文件要求。
上一页:颍东区召开全面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集中攻.. 下一页:颍东区1-3月份财政支出超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