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科长
2019-04-10 17:17:50作者:张燕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23年前,我刚到起诉科报到的时候,老科长一见面就给我出了一个谜语,叫“从头说起”,谜底是打一检察院内设科室名称。我想了半天,不知所云,一扫眼瞥到了门牌,恍然一笑,可不就是“起诉”嘛!

    “这熊孩子!反应倒挺快!”老科长骂了一句,我就当是对我的褒奖。老科长是个军转干部,在部队当过营长,骂人是轻的,挨揍也是有的。转业到了地方,硬是从头学起,啃下了一个法律大专文凭。老科长的钻劲,恰恰应了那句谜面,这一点让我这个科班出身的学生很是汗颜。

    “去!把这个案件的法律文书整理一下,装订起来。”这点小活儿难不倒我,实习期间就干过了。我认真的梳理好各个阶段法律文书的前后顺序,为了便于规范化管理,我还设计了一个《卷宗装订目录表》,每个结案的卷宗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书一目了然,缺什么立即补什么,将来归档也方便。老科长见了,又是一句“这熊孩子!蛮细心。”后来我就发现,不论我做什么,老科长第一句话保准是“这熊孩子!”

    “写个起诉书。”老科长分给我一个故意杀人案件。这个容易,我很快就搞定了。没想到老科长一看,“这熊孩子”又骂了出来。“这句不能写上去,犯罪嫌疑人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定罪要有根据,不能凭猜测。”

    被老科长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通,心高气傲的我有点不服气。“作为一名公诉人,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你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有证据证明。”老科长的这句话,我一直都记得。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是办案中撰写相关法律文书,还是在各类媒体报刊上发表调研论文、宣传文章,我始终遵循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胡乱猜测,妄加评论,无论何时我都可以襟怀坦荡的说: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证明。这种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足以让我受益一生。

    “明天开庭。准备一下公诉意见。”接到任务,我立即审阅了全部卷宗,根据起诉书内容,连夜起草了一份慷慨激昂的《公诉意见书》。然而,庭审中老科长却没有按照我写的念,而是临场发挥,根据实际案情,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经历,语重心长的对被告人进行了说理教育,直说得被告人潸然泪下,当庭悔罪。连旁听席上的观众都受到了感染一片唏嘘,我也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公诉意见不仅要说法明理,对被告人的宣传教育更要入脑入心。”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庭审的场景,又对比了自己的那篇文采斐然的文章,发现我写的辞藻过于奢华,引经据典虽多,却是蜻蜓点水,隔靴搔痒,不如老科长一语中的,又接地气,容易让人接受。一篇说理透彻又能让人心服口服的公诉意见,才能达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这也今天追求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转眼二十多年多去了,我也褪去当年的青涩,办案处事亦趋于成熟。如今老科长已经离我远去,然而他对我的谆谆教导依然在耳畔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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