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殴伤父母法理难容 训诫教育强制履行
2019-04-19 17:31:51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武某法殴伤父母行为进行长时间的训诫教育,最终其缴纳了5000元执行款,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武某阳、杜某系武某法的父母,武某法与曹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8月下午,武某法、曹某一起到武某阳、杜某家中因家务事发生口角,武某法、曹某对武某阳、杜某进行了殴打。武某阳、杜某受伤后到口孜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273.92元。事情发生后,双方依然争执不下,武某阳、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4月,经颍东法院组织调解,武某法、曹某自愿于2019年4月8日前一次性赔偿武某阳、杜某5000元。但是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武某法、曹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武某阳、杜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武某法、曹某来到法院协商解决赔偿事宜。来到法院的两人仍然不愿意赔偿,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斥责,无论任何缘由作为儿子殴打父母法理不容,现在不仅没有赔礼道歉,反而还在说父母的不好,不愿意赔偿医疗费用。若是再不履行义务,不仅会遭到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法官训诫教育下,武某法初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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