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2019-04-24 17:28:31作者:牛云峰来源:颍东区人大常委会

    4月23日,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伟带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口孜镇清真寺、袁寨镇北照寺、正午镇吴寨村史庄基督教堂实地查看了不同的教派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文物保护、安全消防等工作,听取了各活动场所负责人关于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信教群众数量、备案教职人员配备、信教群众管理、活动经费保障等情况的介绍。调研组对全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所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今后工作中应重视的问题。

    调研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从古至今都具有鲜明的群体特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其背后包含着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区乡两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依法做好宗教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思想引领。宗教要坚持“导”的态度,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的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按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消防安全依法管理。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抵御外部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四是进一步强化宗教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宗教部门)依法管理,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基础,健全区、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立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区、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包保、教育转化、信息共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项机制。


编辑:史新颖  审核:戚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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