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颍东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两名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来自阜阳市第十六中学的50余名师生旁听了该案庭审。当警笛呼啸而至,警车将被告人押解到法院,学生们侧耳倾听,感受到失去自由的可怕。
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因琐事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二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其中一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说:很后悔自已的行为,向被害人表示道歉,以自身的警示,希望在座的学生们不要像他一样做事冲动而酿成大错。
“从旁听这次案件的审理,我觉得青少年不能沾染不良习性,做事不能不能冲动,要三思而后行。”一名来参加活动的学生这样表示。这也是少年法庭第二次组织十六中学的学生旁听庭审,通过到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威严,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