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定期反馈效果好 陈年旧案终执结
2019-06-06 14:26:12

    近日,从网络查控反馈结果得知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的存款,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银行通过司法扣划,为申请人吕某执行到位久盼的执行款,该起二十一年前因借贷产生的纠纷借助网络查控得大数据平台得以执结。

    1998年3月,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吕某借款10000元,并为吕某出具一份欠条,后该款经吕某多次催要无果,吕某诉至法院。该案经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王某在判决生效之后三十日内偿还吕某借款9585元(在庭审中吕某承认下欠王某415元的柴油款并同意扣除)。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主动履行,吕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王某户籍地寻找,经过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得知,王某长期在外打工。执行法官穿梭于银行、车管所、工商、房产、股权、公积金中心等单位也均无任何收获。无奈之下,在询问当事人意见后法官只得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从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结果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某银行内有几万元的存款,法官知道后立即前往银行进行司法扣划,并及时发放给申请人。该起案件的执结得益于最高院建立的终本案件管理库,定期反馈终本案件的查控信息,信息化大平台让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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