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不当得利无钱还 以车抵债巧执行
2019-07-23 16:02:48作者: 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以车抵债,刘某自愿放弃其余执行申请,一件不当得利纠纷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顺利执结。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不当得利纠纷案,2019年5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刘某333291.62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李某收到通知后并不“赖”账,只是说自己实在没有能力还钱,名下仅有一辆丰田车,愿意用车抵债。执行法官到车管所调取车辆的详细信息后,审查以车抵债不会损害其他人利益,便与申请人协商。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以车抵债的和解协议,李某很快为刘某办理过户手续,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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