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八年未付抚养费 联动执行促和解
2019-08-05 15:13:37作者: 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支付13000元执行款,宋某自愿放弃其余诉求,一件抚养费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画上圆满的句号。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离婚纠纷案,2016年3月经颍东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由宋某抚养,王某自2016年起至2023年止每年支付两子女抚养费3000元,王某有探视两子女的权利,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双方自行协商。调解生效后,因王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立即进行线下和线上查控,但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从申请人处得知王某离婚后,户口也已经迁出。法官起身前往王某出生地也未找到本人,了解到王某已外出打工,在多次努力无果后,执行法官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网恢恢,申请人近日向法官提供线索称王某嫁到太和县城关镇某地,法官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该地派出所,调取王某的户籍信息,并在民警的帮助下找到王某,拘传到派出所协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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