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为免所中过中秋 急忙凑钱把款付
2019-09-17 11:54:24作者: 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9月11日,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免被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送进拘留所,被执行人巫某让家人凑来执行款,申请人收到30000元本金及利息后,同意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人韩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巫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2018年5月,颍东法院审理后判令巫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清偿韩某欠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计算,从2016年9月27日起至付清时止)。判决生效后,巫某未按判决履行,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巫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巫某偿还20000元后便没有了踪影,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仅发现巫某名下有车辆,便进行线上查封,但因未实际扣押暂无法处置。在多次努力无果后,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发现巫某在家中,执行法官得知后不辞辛苦,在早晨六点多便驱车前往对其依法拘传,告知巫某再不履行义务将被送进拘留所,看到法官要对其动真格,巫某也不再赖账,让家人在下班前凑钱送来,申请人也高兴地拿到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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