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代偿借款遇赖账 司法拘留显威严
2019-09-24 16:21:31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因被执行人肖某拒不偿还代偿款,被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肖某为自己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只能在拘留所中度过中秋佳节。

    据了解,2014年4月,申请人张某为武某、肖某在宁波某银行发放的一笔250000元个人保证贷款提供了担保,该笔贷款于2014年12月逾期,该银行逾期后起诉武某、肖某偿还本息,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受理后支持了该银行的诉讼请求,张某为武某、肖某代为偿还了贷款本息及诉讼费用合计116730.28元。代偿结束后,张某多次向武某、肖某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颍东法院。

    2018年10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武某、肖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张某垫付银行贷款本息等共计116730.28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张某上述款项自2018年7月19日起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因武某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肖某、武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告下,武某二人仅主动履行4万元,剩下的执行款一直未还,为显示法律的威严,此次拘传肖某到院后将其送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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