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三笔借款均未还 司法拘留没商量
2019-10-11 11:27:23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9月29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申请人的全力配合下拘传到被执行人杨某,面对杨某拖欠三笔借款仍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杨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只得在拘留所中度过国庆节。

    据了解,被执行人杨某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分别于2015年1月30日、3月13日、4月30日向申请人李某借款三次,但借款到期后杨某均未偿还,李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颍东法院审理后判令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39000元及利息。但在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收到通知的杨某刚开始还说过一段时间就还,但后来就和法官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通过线上和线下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次查人找物没有结果后,法官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该案始终让执行法官牵挂在心头。

    在申请人的配合下,被执行人杨某被拘传到法院,杨某仍请求法官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回去就凑钱把欠款还上,但这哪能欺骗得了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为维护法律的威严,惩戒其长期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杨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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