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车款定金拒退还 电话“轰炸”忙履行
2020-06-04 15:31:10作者:袁训旺来源:区法院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数次电话“轰炸”下,被执行人王某返还给申请人桑某车款定金10000元,申请人桑某领款后出具结案证明,该起买卖合同纠纷也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11月,王某向桑某宣传,承诺若王某代为销售的车辆与桑某订购的车辆不相符,则预交的车款定金原数退还,王某于同年12月收到桑某交付的车款定金10000元。后因桑某对王某提供的车辆型号不满意,遂向王某索要车款定金10000元,王某也同意退还并给桑某出具了欠条,但此后经桑某多次催要无果,为此桑某诉至法院。
    2019年2月,在颍东法院审理法官的组织调解下,王某自愿于2019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返还桑某车款定金10000元,原告桑某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生效后,王某并未按约退还车款定金,桑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劝说王某主动履行义务,王某也表示同意退还,而且告诉执行法官很快就会到法院缴款。但是执行法官几天后仍未见到王某,便又打电话催促王某。王某仍表态两天内就会退还,为防止王某再找理由推脱不履行,执行法官便每天电话“轰炸”,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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