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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颍东区人社局召开7月份第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人社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