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拒不退还保证金 强制扣划没商量
2020-07-16 16:56:55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因在多次催促主动履行无果后,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198629.4元银行存款,并及时通过“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于某,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了解,于某、周某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4月,该案经过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于某履约保证金179990元及利息(利息以17999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2日起,按照年占有率6%支付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因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但该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认为于某打入其公司款项系工程款,而不是履约保证金。执行法官告知其应在审理阶段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且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均判决其应当履行退还义务,现在应主动履行义务。但是该公司仍然不主动履行,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便将该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强制扣划,并将执行到位的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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