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银行贷款久不还 拍卖房屋显威严
2020-08-12 11:08:44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司法拍卖平台上成功拍卖被执行人申某、高某名下房产,为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到位拖欠许久的贷款本息。执行法官通过“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后,申请人出具结案证明,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申某、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6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申某、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400000元及利息108660.78元,本息合计为508660.78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以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正常利息和逾期罚息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因高某、申某未履行义务,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立即进行线上网络查控,但是查控结果反馈显示高某二人名下均未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经过线下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出高某二人名下有一处共同所有的房产。于是在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送达评估报告、张贴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后,将该处房屋挂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予以拍卖。最终经过激烈的竞争,房屋以774000元成交,申请人全额领到513103.78元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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