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专业化工作机制
2020-10-13 15:10:27来源: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制度,践行未成年人司法理念、贯彻特殊刑事政策,特别是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10月13日,颍东区司法局会同颍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专业化工作机制的指导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这一主题。区司法局、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司法局组建专业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库;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成长经历、作案手段等,优先指派具有刑事辩护经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责任心强、声誉好,具有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律师担任法律援助的专业律师,承办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同时对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区检察院负责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对审查中可能出现的超期羁押等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法律援助律师进行沟通与核实,双方形成合力。工作中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沟通及反馈信息,并就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加强配合衔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区着力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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