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将被执行人高某缴纳的23600元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郭某,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在立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便得以顺利执结。
2020年8月,申请人郭某诉被执行人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颍东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倾力调解,高某同意于2020年9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下欠郭某的23600元货款。但在调解协议确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因高某未按期履行,郭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高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高某起初不以为意,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执行法官便依法冻结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账户后的高某感受到因此带来的不便,便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高某将案款打入法院账户,郭某在收到案款后也向执行法官出具结案证明,该案在冻结账户的威慑下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