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害怕房产被拍卖 偿还借款求撤拍
2020-11-09 10:04:22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因担心名下房产被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拍卖,被执行人来某、韩某在房产拍卖公告期间,除去已被执行法官强制扣划的198994.79元的银行存款外,主动向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了剩余借款,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来某、韩某、管某、粟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11月,经颍东法院审理法官倾力调解,粟某、管某自愿于2019年12月15日前付清下欠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6月20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及罚息计算至贷款还清为止)。调解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因来某、韩某、管某、粟某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首先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来某、韩某、管某、粟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是四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执行法官便直接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四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查询,结果反馈来某名下有198994.79元银行存款。在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无望的情形下,执行法官便直接进行了司法扣划,并对来某、韩某名下经查询到的房产进行评估。在评估报告出来后,执行法官遂将房产挂网拍卖。来某、管某得知房产被挂网后,急忙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来某、管某凑钱偿还了借款,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执行法官出具了结案手续,执行法官也不再拍卖来某、韩某名下房产,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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