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孜司法所社区矫正谈话“三侧重”
2021-01-20 16:07:59作者:白云来源:口孜司法所

     口孜镇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对参加社区矫正活动认识不足,不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在接受谈话教育和按照规定电话汇报及当面报到时,态度不够认真,行为不够积极主动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活动,并在常规谈话教育时坚持做到“三侧重”,使辖区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得到提高。 

    一是侧重明确“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的教育。在与每一名矫正对象当面教育谈话时,向他们宣讲社区矫正的意义,明确社区矫正的概念,告诫他们明确自己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帮助他们走出参加社区矫正认识上的误区,使绝大多数社区矫正对象转变错误观念,端正了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

    二是侧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教育。谈话中,向他们重申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别强调外出、迁居、会客、分类管理和公益劳动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加深他们对这些制度、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大大提高了矫正对象遵守这些制度、规定和服从管理的自觉性。

    三是侧重“奖励惩处制度”的教育。一方面是向他们明确如果违反社区矫正制度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另一方面是以鼓励为主,告诉他们认真执行和遵守社区矫正制度能够得到哪些奖励,激发他们重塑人生的勇气,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上一页:颍东区司法局:积极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下一页:颍东区司法局“三步走”推进远程探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