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部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
2021-02-07 17:09:34来源:区司法局

颍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高度重视,针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矫正阶段的矫正对象,不断加强矫正人员教育,充分发挥告诫、疏导、激励、关怀教育手段,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质量和效果。

强化纪律意识,时刻提醒“告诫”。该局针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人员,以讯问的方法,指出其违规性质和可能承担的后果,告诫其要认真反思并作出书面检讨或保证,促使其自我反省,不再重犯。同时,还将违反监管规定被训诫、警告甚至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定期在学习培训会上通报,以此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明白不遵守规定的法律后果,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强化心理“疏导”,重拾生活信心。该局依托颍东区心理咨询室,对有心理障碍和不良情绪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稳定其情绪,疏通其心理问题;对家庭、个人发生重大变故的对象,以交心谈心的方法,促使其平稳心态、恢复信心,从重大变故中坚强起来。对新入矫、认知能力弱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报到时以交流谈话的方法,循循善导,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享有的权利,引导其认罪悔罪;在入矫宣告中,用威严和震慑的方式宣告其犯罪事实、执行社区矫正的期限以及遵守的规定等,促使其守法遵规服从监管。

加强肯定表扬,不断给予“激励”。针对现实表现较好、有明显悔罪表现、有明显改好表现的对象,该局用肯定和鼓励的方法,对其细微的进步给予肯定和表扬,调动其内在的积极因素,对违规处罚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社区矫正对象列入重点对象,实行从严管控,以此形成鲜明对比,激励表现差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上,向表现好的对象学习、靠拢。

加强沟通关爱,处处彰显“关怀”。在日常监管教育中,矫正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沟通,全方位了解其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以此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情况,因人而异开展就业培训、指导,联合人力资源保障局适时推送与其特长匹配的就业信息,鼓励有创业想法的人员自主创业,对保外就医、年老行动不便的人员定期开展帮扶慰问。针对家庭贫困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落实低保、助学慰问、介绍工作、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使社区矫正对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避免其因生活难以为继而滑向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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