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颍东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
会上,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梁怀勇从立法的目的和意义、法律涉及的要点、具体条款三个方面,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这样一个特殊时点,《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抓手。
会议强调,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内容和要求,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要提升执法能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打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学法用法,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