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召开2月份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会,社区矫正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大队、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会。
会上,社区矫正大队对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按时签到打卡情况进行通报,并现场为一名私自外出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腕带、宣读训诫决定书,以案示警,用身边真实案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端正态度,珍惜矫正机会。
挂职民警张亚飞结合监狱管理工作经验,讲解两起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受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身份意识认真接受矫正、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学法懂法、强化行为意识认真遵纪守法。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工作人员报告,杜绝私自外出情况,且要按规定在平台上打卡签到,随身携带定位手机,避免出现“人机分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