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盯节点、常提醒、常教育”的工作要求,确保警钟长鸣,4月3日,老庙镇召开“暮春清明,廉洁随行”提醒会,镇直全体干部参会。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随后,镇直全体领导干部共同学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表现形式》及颍东区纪委监委下发的清明节廉洁提醒等内容。
会议要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要节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安全文明出行;要进一步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确保清明节更“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