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专程到阜阳颍东区人民法院,分别向案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赠送4面锦旗,锦旗上“公道人心、公正执法”8个大字,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颍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
2018年,储某因承接被告某公司消防隐蔽项目工程,挂靠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储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颍东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案件审理中,被告以“诉讼主体不适格”“超诉讼时效”“增项工程不明”以及双方未实际结算等理由抗辩,为查明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法院依职权追加了第三人消防工程公司。
案件审理中,原承办法官因休产假需移交案件。为确保审判工作连续性,颍东法院迅速启动案件交接机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接力审理。新承办法官全面梳理证据,组织工程造价鉴定,并实地勘验,最终认定储某有权主张工程款,且鉴定范围以外的工程增项应计入总造价,一审判决被告支付相应工程款及利息。被告上诉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颍东法院继续跟进案件后续进展,询问还款进度,督促被告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按时支付款项后,颍东法院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至原告账户并及时告知。
“从立案受理到督促履行,法官们始终耐心专业,我们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储某感慨道。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既严格依法认定挂靠关系下的责任主体,又通过鉴定程序核定工程价款,对鉴定范围以外的增项工程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有效减少了双方当事人诉累,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是颍东法院深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的典型案例,也是干警接力履职、司法为民的缩影。颍东法院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