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开学前后,新乌江镇组织安全办、学校、市容执法中队等单位人员,逐个排查校车接送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完善制度,强化组织保障。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校车养护、保险、运行等日常制度,做到安全责任明确到人、保障经费专款专用。
二是加强教育,唤醒安全意识。通过安排民警、安全员深入学校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班会、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群策群力,提高防范能力。积极动员学生家长、学校、村委会等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及时举报对超载、未配备安全器材等问题校车,形成校车隐患“零容忍”机制,切实筑牢校车安全防护网。
四是日常监管,明确奖惩措施。执法人员不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表现、是否超载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落实人员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