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孜镇禁止焚烧垃圾保护生态环境
2017-03-15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口孜镇党政办(宁允)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口孜镇积极行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禁止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工作,加大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教育。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及进村入户等形式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焚烧垃圾的危害和保护环境空气质量的现实意义及长远意义,做好宣传到户、家喻户晓。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村(居)、镇直各单位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巡查。交通、农业综合服务站、派出所、安全办、市容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严格巡查,形成对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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