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颍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雷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伟、陈艳丽、吴玉颍,各工委室主任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颍东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融资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审议意见(草案)》、《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审议意见(草案)》、《颍东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草案)》、《颍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暂行办法(草案)》;听取了对颍东区人民政府3个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区本级财政资金预算议案项目和2个ppp项目的前期调研汇报,人事任免事项;确定了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及召开时间。